浅谈掺混肥的相容性

          目前国内掺混肥(也称BB肥)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。大家对掺混肥的物理相容性(也称兼容性、匹配性)已经比较注意,即作为掺混肥的不同原料肥在粒径、外形、比重方面要有相对一致性,以尽量减少在贮存、运输、施用中的分层和离析问题。粒径、外形和比重三者中,粒径的相对一致性是主要的。

         有人也许会问:这种由干混方法生产的掺混肥也有化学相容性问题吗?或者会说,这只是在用干粉造粒生产复混肥时的问题。其实不然,在国外,掺混肥一般都是现混现用的,据报道85%的掺混肥都在掺混的当天施用,他们自然很注意作为掺混肥的原料肥的相容性问题。

         而在我国,掺混肥在混拌后一般都重新装袋,并经较长距离的运输和较长时间的贮存后才施用,其化学相容性无疑更为重要。

      国外认为作为掺混肥较好的原料肥主要是磷酸铵(一铵、二铵)、尿素、硫酸铵和氯化钾。他们认为有些肥料不宜掺混的原因:一是吸湿掺混后肥料潮解或结块。二是引起养分损失。如氨的挥发和水溶性磷的退化。

         根据国际肥料工业学会(IFA)提出的以吸湿性为主的肥料相容原则,可匹配的肥料有磷二铵与硫酸铵、硝化硫酸铵、尿素等;过磷酸钙与硫酸铵、硝化硫酸铵等;磷矿粉与硫酸铵、硝酸铵、尿素等;氯化钾与硫酸铵、过磷酸钙等;碳酸钙与磷矿粉、硫酸钾、硫酸钾镁等。不可混合的肥料包括硝酸铵和硫酸铵;尿素和硝酸钙、硝化硫酸钙硝酸铵等;过磷酸钙和硝酸钙、尿素等;碳酸钙和硫酸铵、硝化硫酸铵、硝酸铵、过磷酸钙、磷二铵等。 

         吸湿一般有两种情况:一种是掺混后肥料的临界相对湿度(高于这一湿度,肥料会自然吸收水分)降低,或形成一种更容易吸湿的化合物;另一种是掺混肥料中的结晶水会释放出来,成为游离水。例如:尿素和硝酸铵不宜混合。因混合后其临界相对湿度显著下降。在30摄氏度条件下,尿素和硝酸铵的临界相对湿度分别为75.2%和59.4%,而其混合物为18%,极易吸湿。还有尿素和过磷酸钙(或重过磷酸钙)也不能混合,过磷酸钙中的结晶水会释放出来,增加肥料中的液相比例。同时,形成的复盐,使过磷酸钙和尿素混合物的整体溶解度升高,极易从物料和外部空气中吸收水分,导致掺混后的肥料物理性质恶化。尤其在我国南方比较潮湿的地区尤其要注意,不能将此两种肥料混合。

         造成养分损失的两种主要情况是:一是铵态氮肥中氨挥发。凡是铵盐与碱性物质混合,都会造成氨挥发,所以铵态氮肥不能与碱性的肥料或碱性物质混合。 二是磷肥中水溶磷的退化。例如过磷酸钙或重过磷酸钙与碳酸钙混合,可导致其中的水溶性磷逐步退化成难溶性磷,降低原来磷肥的肥效。

         国内的掺混肥正在发展中,其中有关肥料相溶性的问题还需要进行探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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